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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企业就业和首次自主创办企业购房补助

政策名称 滨州企业就业和首次自主创办企业购房补助 发布时间 2020-06-11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0543—8173786
具体政策

对到滨州企业就业和首次到滨州自主创办企业、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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