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滨州市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责任部门 | 市人社局 | 联系电话 | 0543—8173027 |
具体政策 |
对滨州市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基地)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基地)单位考核合格的,享受全职在滨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补贴博士后人员生活费用。发放时间以博士后人员实际在站(基地)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博士后人员出站(基地)留滨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