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滨州企业就业和首次自主创办企业生活补助 | 发布时间 | 2020-06-11 |
责任部门 | 市人社局 | 联系电话 | 0543—8173786 |
具体政策 |
对到滨州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滨州自主创办企业(在滨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补助标准再提高50%,连续补助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