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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R 字)签证换发

发布时间:2020-06-16 14:42:15 浏览量:
换发人才(R 字)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 5 年、停留期不超过 180 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 字)签证。
申办口岸签证和 5 年以内的多次签证。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市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办理口岸签证入境。以上人员和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申办有效期 5 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外国人才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可由单位服务专员陪同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审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加强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通知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可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4)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相应类别签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联系人:郑景磊,联系电话:0543—3309206。
 
流程图:
人才(R 字)签证入境后办理居留许可,参照人才(R 字)签证换发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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