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其他服务事项
返回

编制管理

发布时间:2020-06-16 13:37:43 浏览量:
按照《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滨人组发〔2018〕3号)规定 ,全职引进到滨州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向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用编申请,单位有空编的使用单位编制,单位满编或超编的,可按程序申请“蓄水池”编制,办理选聘或调配手续。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用编申请。
2、对空编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研究意见 2 个工作日内出具《编制使用许可证》。
3、对满编、超编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研究意见 2 个工作日内出具《滨州市高层次人才编制用编通知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政策法规科(编制计划管理科);联系人:宋燕;联系电话:0543—3160573。
 
流程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