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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16 13:37:17 浏览量:
向各市属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限,开发区或开发区内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新职业、新群体等特色专业人才评审需要,申请组建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分类制定特色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在开发区工作的特色专业人才,可不受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对实践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特色专业人才,论文、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特色专业人才可选择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代表性成果参网上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办理流程:
(1)市人社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启动职称评审工作。
(2)开发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特色专业职称。
(3)各类别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
(5)发放电子证书,开发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户打印证书,一键出证。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人:王铁成,联系方式:0543—8173028。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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