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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16 13:21:50 浏览量: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均可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滨工作的博士后。
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我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渤海英才服务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滨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办理流程:
(1)市人社部门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启动职称评审工作。
(2)高层次人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高级职称。
(3)各类别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
(5)发放电子证书,高层次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户打印证书,一键出证。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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