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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13:04: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滨州医学院、滨州学院和市属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属各企业党委:

《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1日


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

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强力推进“双招双引”,聚集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滨就业创业,为“富强滨州”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市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聚焦“5+5”十强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实习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平台,利用3年时间,平均每年新引进1万名左右大学生到滨州就业创业,其中每年至少100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加快人才集聚,改善人才结构,助力“富强滨州”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征集人才需求。深入企事业单位一线,走访摸底,广泛征集人才智力需求,每季度调整发布一次。同时,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成立校地战略合作联盟,共享人才信息,促进供需对接,提高招引针对性。

2.举办专场招聘。持续开展“海纳工程·出彩滨州”活动,每年组团到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集聚地和重点城市,开展100场左右政策推介和招聘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市、县市区统一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

3.开展“大学生滨州行”活动。组织大学生来滨参观、游学,加深对滨州产业发展、城市风貌、乡土人情的了解,吸引更多大学生走进滨州。

4.搭建网上招聘平台。通过高校校园网站、专业人才招聘网站等网络平台,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兴媒介,设立招聘平台,宣传推介滨州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

5.设立引才工作站。依托政府驻外(含国外、境外)机构、当地人才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商会、同乡会等组织,在人才密集的城市和高校设立“引才工作站”,常态化开展引才活动,每个工作站每年给予5—10万元工作经费,并根据引才情况给予奖励。

6.实施“凤还巢”计划。精准对接滨州籍在外的大学生,自考入大学开始,建立跟踪联系。对在外就业创业的,通过全职引进、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纳入智库等方式,实现引才引智。

7.依托中介机构招聘。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办大学生招聘、实习实训等活动。

8.加大招聘引进力度。简化事业单位招聘程序,根据岗位需求对全日制硕士、博士等紧缺急需人才,可采取面试评议、考察等方式引进,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根据需要按规定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对在滨州以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滨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有意来滨州工作、符合岗位需求等规定条件的,可调入我市工作。

9.定向引荐。鼓励与我市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专家,引荐全日制博士、硕士和优秀大学生来滨州就业创业和实习实训,并给予奖励。鼓励省属驻滨高校引导大学生留滨就业创业,在完成年度大学生留滨目标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留滨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奖励500元,每所高校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三、支持政策

10.发放生活、租房补助。对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租房补助。经考核认定连续发放3年。在县市区就业创业的大学本科生补助,市财政承担500元/月/人,其他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市、县市区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对来滨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驻人才公寓,享受租金减免有关政策。

11.发放购房补助。对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12.发放实训补助。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到滨州实训,实训期间给予大学生(含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

13.发放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以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大学生(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每家企业、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14.加大创业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含),按贷款基础利率50%给予2年贴息。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含),按贷款基础利率上浮1个百分点给予2年贴息。

15.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大学生毕业5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5000元/年。

16.举办创业大赛。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15万元的创业补助。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每年举办全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创业补助。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后,最高给予50万元的创业补助。

17.加大培训补助力度。新招聘大学生,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100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培训补助。

四、工作机制

18.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具体推进落实。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大学生招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共享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据,抓好本领域大学生引进工作。

19.成立工作专班。从联席会议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大调查研究,定期听取高校、企业和大学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20.凝聚招引合力。聚焦市“5+5”十强产业,由分管市领导带队,组织十大专班和有关市直部门单位、企业,赴在“十强”产业领域具有优势学科或我市合作密切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宣传推介滨州,实地招引大学生,实现招商与引才同步推进。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大学生招引工作。

21.要加强宣传推介。坚持内宣与外宣相结合,开展进高校、进院所、进企业、进园区宣讲活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常态化宣传机制,全面宣传人才政策和招引措施,提高知晓度,调动各个方面积极参与招引大学生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22.强化督导考核。把“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纳入全市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底考核方式,动态通报工作进展和政策兑现情况。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大学生招引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本文所称“大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以上留学归国人员。市级所需资金由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统筹解决。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19年各县市区引进大学生目标任务分配表

2.2019年市直系统引进和驻滨高校留滨大学生目标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19年各县市区引进大学生目标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引进大学生数

举办政策推介和招聘会场次

滨城区

1900

15

沾化区

800

10

邹平市

2000

15

惠民县

850

10

阳信县

800

10

无棣县

850

10

博兴县

1900

15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400

5

高新区

300

5

北海经济

发区

200

5

合  计

10000

100


附件2

2019年市直系统引进和驻滨高校留滨

大学生目标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引进(留滨)大学生任务数

举办政策推介

和招聘会场次

1

高端铝产业专班

300

2

2

高端化工产业专班

300

2

3

高效生态纺织产业专班

200

2

4

粮食加工产业专班

280

2

5

畜牧水产产业专班

200

2

6

高端装备制造业专班

100

1

7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班

50

1

8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专班

50

1

9

医养健康产业专班

300

3

10

现代服务业专班

100

2

11

市教育局

900

2

12

市国资委

300

1

13

滨州医学院

350

2

14

滨州学院

12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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