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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活、租房补助和购房补助

发布时间:2020-06-16 14:26:37 浏览量:
2019年6月11日以后,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就业和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 元、2000 元、1000 元生活、租房补助,连续发放 3 年;其中,在滨落户首次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0 万元、5 万元购房补助,分 3 年发放到位。

办理流程:
(1)单位注册。登录滨州市人社局网站,在“人社业务信息查询”模块点击“滨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进入“滨州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登录页面,点击“单位注册”,根据提示上传材料,提交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2)个人申报。单位注册成功后,个人登录“滨州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页面,点击“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补助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相应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通过后提交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3)部门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人社部门汇总。
(4)拨付资金。市人社部门按程序申请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保障科,联系人:李聪聪,联系电话:0543—8173786。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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