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全日制硕博士及以上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 联系电话 | 0543—3162289,0543—3160573、3162980,0543—8173027、8173016 |
具体政策 |
对在滨州全职工作的全日制硕博士及以上层次人才的配偶,未在我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安置。其中,配偶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原则上同性质对口安置;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向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其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情况,确定接收企业;属非公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以及未就业的,人社部门会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