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首次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设站(基地)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进站并于当年完成开题报告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科研项目启动。在国家、省、市评估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站(基地),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