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支持对象 › 平台载体
返回

省级工程实验室

政策名称 省级工程实验室 发布时间 2020-06-11
责任部门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 0543—3163219,0543—3187021
具体政策

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已认定的实行定期评价制度,每2年评价1次。滨州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