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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政策名称 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发布时间 2020-06-11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 0543—8173063
具体政策

对全职引进或参加并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加比赛的技术指导专家团队按减半标准给予奖励。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每人奖励3万元,带队教练享受同等待遇。对代表本市获得国家级一类、省级一类比赛成绩优异人员,按照国家、省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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