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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 “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7 13:00:00 浏览量: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各高等院校,军分区:

《关于实施 “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滨州市委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关于实施 “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意见(试行)

为高质量推进 “双招双引”,健全人才引领发展的制度机制,巩固扩大人才净回流态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每年引进至少100名高端专家、1000名硕博士、10000名大学生,为 “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强有力人才智力支撑,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搭建多元引才平台

1、产业引才。聚焦 “十强”产业发展,定期发布人才智力需求目录,绘制 “十强”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每年遴选储备一批市级重点人才项目,对其中的产业领军人才授予“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称号,市级主管部门跟踪培养指导,帮助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坚持 “要素跟着项目走”,围绕新上、新引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的人才需求,市、县市区专班跟进,定向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2、活动引才。每年举办 “滨州人才节”,市县联动,统筹开展 “渤海英才·博士故乡行”、创新成果对接会、高层次人才滨州行等系列引才活动,打造滨州引才品牌。开展“选择滨州—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00场政策推介和人才招聘活动。开辟 “看滨州—人才专线游”,组织在滨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感受城市发展,促使其了解滨州、留在滨州。市产业 “双招双引”专班牵头,举办世界高端铝业峰会、世界家纺大会等峰会论坛和重大招商活动时,推动人才与项目同步洽谈、同步落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团市委等)

3、优选引才。统筹用好编制计划,高质量开展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录和 “硕博优选计划”等工作。制定急需紧缺专业 (或岗位)目录,定期调整发布,对列入目录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人才,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评议、技能操作、校园招聘、直接考察等方式 “点对点”快速引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4、专业引才。探索组建滨州人才发展集团,打造专业服务平台,构建集人才寻访招聘、人才项目运营、人才创业投资于一体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加快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强、大中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50强)在我市注册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最高资助50万元。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5、驻点引才。依托海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引才工作站,每年新增10家以上。进一步发挥驻京人才联络服务站、青鸟驿站等作用,设立驻沪、驻深人才联络服务站,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优势资源,构建全方位引才网络,最大范围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6、平台引才。充分发挥我市各类科创平台和 “十强” 产业骨干企业的研发平台作用,利用其科技研发、创新孵化、产业育成、服务配套等功能集成的区域科创高地优势,推动科研机构、优质项目、高端人才同步引进。开展研发平台规范提升行动,按照国家、省、市三个层次建立储备库,绘制 “分布图”,跟踪培育,促进晋档升级。布局建设更多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筑巢引凤,让人才创新有平台、创业有舞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

7、 线上引才。采取信息化手段,全方位链接 “十强” 产业领域海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整合利用大数据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推进在线智能化、即时化对接引才。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多形式宣传滨州、推介政策、发布需求。开展 “选择滨州”云招聘活动,举办空中宣讲会、网上招聘会,建立线上引才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8、以才引才。发挥科技副职、滨籍人才、青鸟学子、合作专家等人才群体的资源优势,不断扩大 “朋友圈”,帮助推荐人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每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团市 委等)

二、提升人才激励政策

9、集聚高端人才。坚持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支持企业引进海内外产业领军人才,对人才年度报酬达30万元及以上的,按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发放补助,暂定连续补助3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完善 “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评选机制,将人才贡献、薪酬水平等作为重要依据,入选专家管理期3年,每月发放5000元补助,同时给予引进培养单位补助5万元。其中,引进培养单位补助,市、县市区各承担50%。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海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等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我市工作,可享受上述待遇,也可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0、壮大青年人才。对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 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2000 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暂定连续发放3年;其中,属于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补助标准提高50%。大学本科生补助由市、县市区各承担50%。从在我市同一企业工作5年 (含)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中,评选青年优秀人才,每人给予2万元奖励。对在企业就业人员新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继续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1、支持创业人才。每年举办 “赢在滨州”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面向海内外遴选高层次人才、高科技项目,在滨注册落地后,在资金奖励基础上,探索引进各类私募基金、风投机构等社会资本,给予资金支持。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获奖企业,3年内年纳税额超过200万元的,按照纳税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不断放大 “人才贷” 效应,对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对其长期所在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 “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和 “渤海英才·N 十佳”优秀人才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对其长期所在企业最高500万元。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滨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市县在办公场所、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方面优先给予要素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

12、 引进海外人才。每年邀请不少于50名 “十强”产业领域海外人才来滨洽谈交流。对全职引进、依法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工作类)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给予补助。其中,A 类专家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发放补助,暂定连续补助3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共同承担;B类人才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在我市工作期间,每月给予1000元补助,暂定连续补助3年。鼓励企业引进海外退休专家等 “银龄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3、 培育实用人才。扩大新型学徒制培训覆盖面,扩展 “金蓝领”技师 (高级技师)培训数量和范围。每年评选3-5家滨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家给予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每年培养选树10名左右技能含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的 “渤海工匠”,作为市级技能人才最高称 号,管理期3年,管理期内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建立 “师带徒”育才模式,“渤海英才·N十佳”优秀人才带头培养青年人才,每年评选优秀 “导师”, 给予1万元育才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14、 回引滨籍人才。深化实施 “渤海学子·青鸟计划”,建立完善滨籍大学生信息数据库,引导滨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同时帮助家乡推荐更多人才。持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滨籍在外工作人员。组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滨籍大学生回乡实训,精准推送实训岗位,发放生活补助。对离校未就业滨籍大学生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技能提升服务。(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5、 实施 “人才安居”工程。市、县市区筹建10000套左右人才公寓,面向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租为主,每个租期3年,原则上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50%(其中:全日制硕博士和大学本科生第一年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70%。来滨全职工作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滨州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额度最高可放宽至职工账户余额的50倍;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提供有温度的人才服务。围绕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补助发放、科研服务等,再造流程,建立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服务体系。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人才的配偶,未在我市就业,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可申请同性质对口安置,其他的推荐就业。对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和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用人单位,单独给予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名额,由所在县市区安排落实。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优化提升 “绿色通道”服务事项和“渤海英才服务卡”制度。推进人才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实现服务事项 “网上办” “马上办”。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落户限制,可先落户后就业。建设 “青鸟驿站”, 开展学术研讨、项目路演、人才联谊等多样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

三、完善推进落实机制 

17、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分解任务至各县市区,列入各县市区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推进 “一把手”抓 “第一资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8、 实行直通服务。对金狮奖、银狮奖、铜狮奖企业, 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实行人才政策、项目、活动、信息等直通服务、重点支持,安排专人负责。企业设立人才专员,列入全市人才工作者培训范畴和规划,负责与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常态沟通、信息传递、推进落实等工作。支持企业从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产业专家或管理岗位优秀人才担任 “科技副总”,挂职期1年,每月给予2000元补助,同步享受我市引才奖励、人才项目补助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19、提供经费保障。市、县市区财政将人才工作资金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参照 《滨州市招商引资服务办法 (试行)》 (滨商务字 〔2019〕109号),制定招才引智接待服务办法,对市内或赴市外的招才引智活动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20、营造浓厚氛围。发布城市人才宣传语,拍摄引才宣传片,打造滨州特色人才品牌。通过手机、网络等平台,定期精准推送人才政策。每年评选一批 “人才强企示范单位”。在市级媒体开设 “渤海英才”专栏,刊发报道创新创业人才先进事迹,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本意见中 “企业”指在滨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

本意见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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